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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宜春
宜春市位于江西省西北部, 与省会南昌和湖南株洲等地毗邻,下辖一区三市六县(袁州区、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上高县、宜丰县、万载县、奉新县、铜鼓县、靖安县)。地处东经113°54''-116°27'',北纬27°33''-29°06''之间, 东与南昌市、抚州市接壤,南与吉安市、新余市为邻,西与湖南省和本省萍乡市毗连,北与九江市交界,是我国对外开放城市之一,全国第一个生态试点市。全市总面积18669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建成区面积26平方公里,总人口520万,中心城区人口约25万。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7℃,降水量1720mm,日照时数1762.3小时,无霜期269天。
宜春有着2200多年历史,早在西汉初年即置县,隋唐时设州.宜春地区行政区划历史上经历了多次变迁。汉属豫章郡,晋分属豫章、安成郡,隋于宜春置袁州,唐于高安置靖州,宋于清江置临江军,元分属袁州、瑞州、临江、龙兴四路,明清分属袁州、瑞州、临江、南昌四府,民国时分属第一行政区(治所在丰城)、 第二行政区(治所在宜春),第九行政区(治所在武宁)。 新中国成立后,以旧的第一行政区为基础设袁州分区,1952年并袁州区入南昌,1958年迁南昌专员公署于宜春,更名为宜春专员公署。以后,南昌、新建、进贤、萍乡、新余、分宜、安义等县市相继划出,1978年,改设为"宜春地区行政公署"。2000年6月撤销宜春地区,设立地级宜春市。
宜春素有“山明水秀,土沃泉甘,其气如春,四时咸宜”之称,古有韩愈的“莫以宜春远,江山多胜游”为证,如今成为充满现代气息却又融汇历史文脉的新兴生态城市。概括起来说,宜春市有富饶资源、旅游生态、渊源人文、便捷交通几个特点。
宜春是全国第一批生态试点城市之一,境内7条主要河流全部达到饮用水标准,10个县市区的大气质量都达到国家标准。全市有54处名山名胜、明月山、三爪仑、天柱峰、阁皂山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有明月山和百丈山——萝卜潭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5处温泉和2个已开发的溶洞。它们山峻水秀,石奇瀑美,洞幽寺灵,各具风姿。宜春中心城郊温汤镇,拥有堪与法国埃克斯矿泉媲美的温泉,富含硒等多种矿物质,常年水温在68℃以上,是疗养、度假的胜地。
2005-05-06 16:52: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