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福建省福鼎市张元记茶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福鼎市工艺造型茶福建省福鼎市张元记茶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福鼎市工艺造型茶(茶-地方标准)
福建省福鼎市张元记茶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福鼎市工艺造型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福鼎市工艺造型茶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福鼎市张元记茶业有限公司工艺造型茶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09.57  茶叶 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8302    茶  取样
   GB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 9679    茶叶卫生标准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SB/T 10037  红花 绿茶 花茶运输包装
   GB/T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SB/T 10157  茶叶感官审方法

3、定义

   工艺造型茶
   以福鼎大毫茶和福鼎大白茶所制的春、秋绿茶(单芽、一芽一叶或一芽二、三叶)为原料,经过特定的生产工艺精心加工成各种形状(圆、扁、弯、瓜子、花、束形等)的成品茶叶,或利用这此成品茶叶再加工成各种茉莉花茶的产品统称。

4、品名、花色

   福鼎市工艺造型茶按成品茶的形状或冲包后茶叶在水中的造型分类。分为:曲形茶、扁形茶、珠形茶、针形茶、工艺造型茶,见表1。 
表1 工艺造型茶品名、花色

产品种类
产品名称
曲形茶
白毛猴、银钩王、金丝银钩、白雪香等
扁形茶
雪龙、碧郁剑、金绒凤眼等
针形茶
大毫银针、贡芽等
珠形茶
太极神螺、金丝银螺、珍珠、银珠、白龙珠、黑珍珠等
工艺造型茶
太姥玉蝴蝶、入水游龙、红五星、金葫芦、贵妃玉环、金麦穗、菊花茶、梅花仙子、荔枝茶等

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品质必须正常,无劣变、无异味;
   5.1.2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
   5.1.3不着色,不添加任何添加剂

   5.2 感官指示

   5.2.1 各种品名、花色的感官品质必须符合实物标准茶,对外贸易应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成交样茶。
   5.2.2 各种品名、花色的实物标准样为该级产品品质最低界限,见表2。
               表2 工艺造型茶感观品质要求

项目
项目
外形
内质
条索
色泽
整碎
净度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扁形
光滑挺直扁削
嫩绿
匀润
匀整
洁净
鲜嫩高爽持久
鲜浓
嫩滑
嫩绿
清亮
肥嫩匀整软亮
曲形
细嫩
弯曲
嫩绿
匀润
匀整
洁净
鲜爽嫩高
鲜浓
回甘
嫩绿
清亮
匀齐软亮
珠形
圆紧
嫩绿
匀润
匀整
洁净
鲜嫩清高
鲜浓
嫩滑
嫩绿
清亮
嫩匀软亮多芽
针形
圆紧直显毫
嫩绿匀润
匀整
洁净
鲜嫩清高持久
鲜浓
嫩滑
嫩绿
清亮
嫩匀软亮匀整
工艺造型茶
美观
明亮
匀整
洁净
鲜爽
浓厚
回甘
嫩绿
明亮
匀齐软亮
          
   5.3 理化指示见表3
表3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扁形、条形、针形、珠形、曲形
工艺造型茶
水分, %  ≤
7.0
7.0
水浸出物,%  ≥
30.0
30.0
总灰分,%  ≤
7.0
10.5
粗纤维含量, %  ≤
7.0
12
   5.4 茶叶卫生指标
   符合农业部无公害茶叶标准 NY5244-2004
表4  茶叶的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
铅(以Pb记),mg/kg
≤5.0
联苯菊酯,mg/kg
≤5.0
氯氰菊酯,mg/kg
≤0.5
溴氰菊酯,mg/kg
≤5.0
乐果,mg/kg
≤0.1
敌敌畏,mg/kg
≤0.1
杀螟硫磷,mg/kg
≤0.5
喹硫磷,mg/kg
≤0.2
每100g大肠菌群,个
≤300

6、试验方法

   6.1 扁形、曲形、球形、针形茶感官指标检验
   感官试验对照实物样按SB/T10157-1993规定进行。

   6.2 工艺造型茶感官指示检验

   6.2.1标准样品使用工艺造型茶实物标准样。
   6.2.2评茶用水:选用清洁、无色、无味的泉水、自来水,其卫生标准应符合GB5749规定;不得含有漂白粉游离氯气的气味。PH值以6.5~7.O宜。
   6.2.3外形审评(干看)
   6.2.3.1形状审评
   把试样(1至数个)和标准样各取20-30个,置于评茶盘中,进行外形审评。主要项目有:
   a)形状;
   b) 原料老嫩;
   c) 均匀、完整度;
   d) 香气;
   6.2.4内质审评(湿看);
   6.2.4.1扦取小样
   把试样一,按顺序置于透明无色的玻璃杯(150ml或200ml)中。
   6.2.4.2湿看:用刚煮沸的开水冲入玻璃杯中,浸泡5分钟,然后将茶汤沥入评茶碗中,依次鉴评其汤色、香气、滋味。
   6.2.4.2.1汤色:评比汤色应及时。观察茶汤的颜色和光泽度以及混浊度和沉淀物。
   6.2.4.2.2香气:热嗅有无劣变的过失茶,再嗅香气的高低,温嗅香气的质量与类型,冷嗅香气的长短与持久。
   6.2.4.2.3滋味:品定滋味类型、鲜爽度、纯度、苦涩味、回甘性。
   6.2.4.2.4造型:将清水冲入玻璃杯中,借助视觉从各个角度观察评判,主要束形茶的整体造型、美观度,再看叶茶叶的色泽、嫩度、完整性、其他因子,如焦灼、病、虫叶等。

   6.3理化指标检验

   6.3.1  水分检验 按GB/T8304规定执行。
   6.3.2  总灰分检验 按GB/T8305规定执行。
   6.3.3  水浸出物检验 按GB/T8306规定执行,,

   6.4 安全指标检验

   6.4.1  铅含量检验 按GB/T5009.12规定执行。
   6.4.2  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溴氰菊酯含量检验 按GB/T5009.146规定执行。
   6.4.3  乐果、敌敌畏、杀螟硫磷和喹硫磷检验 按GB/T5009.20规定执行。
   6.4.4  大肠菌群检验 按GB/T4789.3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 在生产和加工拼配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交(唛),同批(唛)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

   7.2 交收检验

   7.2.1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和净含量偏差。
   7.2.2 产品应经过厂质栓部门的检验,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3 型式检验

   7.3.1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同期为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加工工艺改变后,可能影响产品品质时;
   b) 停产一年后,又恢复生产时;
   c)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2 判定规则
   7.3.2.1 检验结果中凡有劣变、有污染、有异气味和卫生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均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3.2.2 净含量、理化指标中若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可从同批产品中加倍随机抽样,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感官指标经综合评判后不合格的,可从同批产品中加倍随机抽样,复检后及不合格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品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加倍随机抽样,对有争议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产品销售包装上的标签标志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8.1.2运输包装上的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收发货标志符合GB/T6388的规定。

   8.2 包装

   8.2.1包装容器应用干燥、清洁、卫生、无异味的材料制成,接触茶叶的内包装纸应符合GB 11680或相关食品用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规定的包装材料。
   8.2.2包装应牢固、整洁、美观、密封、干燥、无异味,保护品质和便于运输的要求。

   8.3 运输

   8.3.1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卫生、无异味、无污染。
   8.3.2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中转途中不得与潮湿地面接触。
   8.3.3装卸时应轻放轻卸,不得甩掷,防止包装破损。
   8.3.4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潮湿、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8.4.1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防潮、通风、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仓库周围应无异味污染。
   8.4.2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

2005-05-22 16:02:26.217